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到期考核的通知》要求,各学院(部)就指导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工作进行了考核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了考核材料。结合各学院考核结果、教务部提供的2017-2018学年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以及青年教师教研和科研成果资料,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8年导师制考核情况及奖惩措施
(一)考核情况
2018年共有26对指导教师、青年教师参加本批次考核,2对指导教师、青年教师考核结果基本合格,其余24对均合格。另2对因青年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或出国访学等原因,延至下批次考核。1对因青年教师离职未参加考核。
(二)奖惩措施
指导满一年,教学型导师考核合格者发放津贴1200元,基本合格者先发600元,待半年后考核合格补发600元。延期考核的待考核合格后发放津贴。
二、2018年导师制工作成效
导师们在青年教师教学和科研上给予了不同程度的指导,导师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大部分青年教师已具备了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
参与考核的教师中,22名青年教师近两学期评教均合格(两学期教学质量评教均为85分以上),其中13名青年教师近两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均优秀(两学期教学质量评教均为90分以上)。
2.大部分青年教师已积极开展教科研工作
参与考核的青年教师中,除了学术型青年教师积极开展了相关教科研工作,发表学术论文并参与课题研究,教学型青年教师中有1名教师发表了论文,3名教师参与了指导教师的课题研究。
三、学院反映的问题
1.青年教师与指导教师双方的时间精力有限
艺术与设计学院、管理学院反映,青年教师的授课任务比较繁重,难以抽更多的时间提升自我。少数指导教师的行政工作量较大,对青年教师的指导时间不足。
2.青年教师参与科研积极性不高
经济与商务外语学院,信工学院反映,青年教师要站稳讲台,用在备课、上课等基本教学工作上的时间较多,对科研参与度不高,并且指导周期较短,青年教师较难全程参与指导老师的项目。
3.整个指导过程的管理不够深入
信工学院反映,青年教师与指导教师缺少沟通交流,指导教师缺乏对青年教师薄弱环节的指导,青年教师对于被指导的积极性不高。
四、改进措施
1.注重教学型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
导师制的实施旨在充分发挥中老年优秀教师的示范和传帮带作用,学院要重视导师制工作的重要性,使青年教师、指导教师深刻正确认识导师制实施的意义,促进新进教师尽快熟悉掌握教学过程各环节的基本规范和要求,把握教学规范。对于新进教师的考核重点在于教学方面,指导教师应当通过听课、指导备课等形式,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科研成果只作为加分项,不作硬性要求。
2.加强沟通交流,激发青年教师潜能
指导教师不仅要给予青年教师在教学方面的经验与技巧,也要指导青年教师如何有效的做好学生管理工作,青年教师要勤于思考,具有好学好问的优良品质,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积累新方法。
人力资源部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