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方式
教学成果奖申报团队负责人现场汇报教学成果内容;评审专家组现场听取汇报内容、查阅申报材料以及质询相关情况,综合评定分数。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教学成果奖评审组织情况以及评审专家组的评审结果进行审议。学校校务会对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进行审定。
二、汇报安排
1.汇报时间: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
2.汇报地点:弘德楼1218会议室
3.汇报要求:教学成果负责人采用PPT进行汇报,每项成果汇报时间为6分钟。汇报内容主要围绕成果简介及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成果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成果的创新点以及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等方面。
三、奖项设置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奖项。各等次奖项评选数量,根据教学成果质量并结合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限额数量综合确定。评选过程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允许各个类别的奖项出现空缺。
四、其他说明
1.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须按照规范进行整理,并于2025年10月14日17:00前交至教务部教学运行科。未按规范整理申报材料或逾期未交完整材料者,将不予受理。
2.学院应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积极指导,认真审查,确保申报教学成果奖的质量。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7-88147245
教务部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