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实习实训教学质量标准

发布者:glxy发布时间:2025-09-20浏览次数:10

一、总则

实习实训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学生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的关键过程。本质量标准旨在规范实习实训教学的组织实施,提升培养质量,确保学生掌握专业核心技能,具备职业素养和岗位胜任能力。本标准适用于职业院校、高等院校及承担实习实训任务的企业单位。

二、实习实训目标

(一)知识目标

1.理解专业领域的基本概念、流程和规范。

2.熟练掌握与岗位相关的操作技能和工作方法。

3.了解企业文化、行业发展趋势和职业要求。

(二)能力目标

1.具备独立完成岗位任务的实践能力。

2.提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

3.掌握信息化、数字化工具在专业领域中的应用。

(三)素质目标

1.培养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

2.形成安全规范意识,严格遵守行业与企业规定。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与服务意识。

三、实习实训内容与课程设置

(一)内容体系

实习实训内容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主要包括:

1.基本技能实训:围绕专业基础课程,开展设备操作、基础实验等训练。

2.岗位技能实训:围绕真实或模拟岗位任务,实施项目式、任务驱动式训练。

3.综合实践实习:进入企业或校内实训基地,完成生产或服务性工作任务。

4.创新创业实训:鼓励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创新制作、创业模拟等活动。

(二)课程安排

1.学期内设置分阶段实训,毕业前安排连续性岗位实习。

2.课程内容须与行业标准和岗位需求保持一致。

四、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标准

(一)校内实训基地

1.设施设备应满足教学要求,设备更新率不低于行业主流水平。

2.环境安全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应急装置与防护设施。

3.管理制度健全,具备设备维护、借用管理、耗材管理等流程。

(二)校外实习基地

1.与专业相关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签订长期合作协议。

2.企业须具备规范的管理制度、完善的岗位设置和安全保障体系。

3.具备专业指导人员,并愿意参与学校人才培养协作。

五、实习实训组织管理

(一)准备阶段

1.制定详细的实习实训计划、任务书与考核标准。

2.开展实习前安全教育、职业素养培训和技能强化训练。

3.分配实习岗位,明确教师、企业导师及学生的责任。

(二)实施阶段

1.教师应定期巡查实习情况,及时指导和解决问题。

2.企业导师应根据岗位要求对学生进行现场指导。

3.实习过程中需记录学生表现,包括技能操作、出勤情况和工作成果。

4.严格管理实习纪律,确保学生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及安全要求。

(三)保障机制

1.学校应提供实习保险,包括人身意外险等必要保障。

2.建立沟通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学生困难与突发情况。

3.确保学生在实训期间工时与任务量合理,避免超负荷劳动。

六、师资与指导人员要求

(一)校内教师

1.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能承担实训课程教学。

2.每年必须完成不少于 1 个月的企业实践或行业培训。

3.掌握项目教学、任务教学等现代实训教学方法。

(二)企业导师

1.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和专业技能。

2.具备指导学生的能力,能够进行现场操作示范与指导。

3.熟悉学校的培养目标和实习任务要求。

七、实习实训考核评价标准

(一)考核项目

1.技能考核:通过实操测试、项目完成度等方式评定学生技能水平。

2.过程评价:包括学习态度、工作纪律、出勤情况等。

3.成果评价:依据项目作品、实习日志、实习报告等进行综合评价。

4.企业评价:由企业导师根据实际表现评分。

(二)考核方式

1.采用多元评价机制,教师、企业导师和学生自评相结合。

2.学生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或等级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方可获得学分。

3.对项目作品与实操环节实行现场考核、打分公开的方式。

八、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

(一)质量监控体系

1.建立学校、企业、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的质量保障体系。

2.定期检查实训基地建设、设备维护和安全措施。

3.每年开展实习实训质量评估,包括学生满意度、企业反馈等。

(二)持续改进机制

1.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实训课程内容与教学方法。

2.引入行业最新技术、设备和标准,持续提升实训质量。

3.强化校企深度合作,推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

九、安全管理要求

(一)安全教育

1.实训前须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

2.学生需通过安全考试后方可进入实训场所。

(二)操作规范

1.操作高风险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需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禁止违规操作。

3.对危险材料和设备实行专人管理。

(三)应急管理

1.建立应急预案,包括火灾、设备故障、人员受伤等情况的处理流程。

2.实训现场必须明确应急出口和安全指引。

十、附则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可根据专业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补充,但不得降低基本要求。